常见问题
各市(州)、县、区教科所,中小学校、幼儿园:
全国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:《青少年生命与安全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的深化研究》的单位立项子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展开,作为吉林省基础教育系统2018年度唯一的国家教育部重点课题(课题批准号:DGA180308,研究时限:2018-2023),总课题组将引领全省大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的管理人员、科研骨干及广大教师,根据单位工作发展需要,确立科研方向和研究内容,认真申报单位课题研究立项。深入开展生命与安全教育的集体协作研究,探索创新理论实践,提升教师专业素质,有效促进本职工作,推动学校发展进步。 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,认真落实。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. 单位要求。申请单位须具有开展生命与安全教育的工作热情和研究基础,在以往的相关科研活动中能够积极参与,并形成有效成果。
2. 研究范围。涵盖同生命与安全教育相关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、德育、班主任工作、学科教学、校园文化、教师研修、学生成长、实践活动等广泛教育领域。《研究课题指南》为研究内容和方向的提示参考,可选用原题或参考自拟。
3. 方向定位。申报课题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实践性,重点关注青少年生命与安全教育方面的学校生活与生命成长。行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,鼓励开展学校管理、教育教学组织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具有普遍性、典型性课题研究,不倡导过于宏观、空泛、脱离教育实际的“理论研究”。
4. 严格审核,鼓励参与。本课题申报将严格过程管理,每个申请单位限报一项。各地要参考教育科研骨干布局及以往申报情况,坚持标准,鼓励先进,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。 每项课题有1位主持人,参研人数限报10人以内。
5. 本区域教科所组织申报。由各市(州)、县、区教科所组织立项申报,原则上每县区限定申报不超过10所学校或幼儿园(相关研究开展生动活跃、学校数量较多的市县区可酌情增加),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幼儿园具体申报比例由各市县区教科所自定。经教科所初审、统计、备案同意后,按照规定时限,统一上报至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中心总课题组。
(注:申报材料报送至教科所;我方不受理学校、幼儿园和个人的直接申报)
二、课题组织研究步骤 (以下首批立项课题步骤,其它批次可为研究阶段设计参考)
第一阶段:2019年12月~2020年1月,各教科所组织首批课题申报;于2020年6月20日前进行第二批课题立项申报。
第二阶段:2020年月2月,总课题组按申报时间顺序分别审批、立项。
第三阶段:2020年3月~2021年19月,开展过程研究。
第四阶段:2021年9月~2021年11月,总结提升、论证结题。
三、课题申报要求
1. 填报要求:《课题申报·审批书》要求用电子格式填写、A4纸双面打印。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,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,逐级报送给相关教科所。
2. 首批申报时间:2020年5月20日申报截止。
教科所上报《立项课题申报·审批书》2份、汇总表(书面、电子各1份)。